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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行出境旅游产品预订须知

  第一条 特别提示

  在预订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产品页面中的产品备注也为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预订旅游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本须知的所有条款。

  (一)出境旅游产品:

  以中国大陆为旅游出发地,旅游目的地为世界各地及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旅游产品。

  (二)预订提前期与付款期:

  为保证旅游产品成功预订,请根据产品页面中,预定时间中建议的提前天数进行预定,并及时支付相应款项。您在预定时间内提交的预订请求,逸行会尽力满足您的需要,但对操作结果不做任何承诺。如有必要,您还须提供逸行认可的经济担保。个别产品的预定时间会有特殊要求,详情会在该产品信息页内进行说明。

  为保证产品预订成功,在任何时间下订单并选择网上支付的,请在订单提交并由客服人员确认后的48小时之内完成款项支付;过期订单将会被取消,须重新下单。

  注:因旅游产品有其特殊性,网站提供的价格是按照最近一段时间内的价格测算的、按双人出行共用一间房核算的单人价格,实际产品价格将根据具体出发日期的机票、酒店价格及是否有房等因素而有所差别,逸行在您下订单后的48小时之内,会有产品顾问与您联系,告知具体出行费用。产品实际所需费用如需加价或减价,产品顾问会与您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再进行支付。

  第二条 产品内容与价格

  (一)旅游产品内容主要包含:酒店、飞机票、火车票、旅行用车、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具体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产品顾问与您确认的订单内容为准。

  (二)您在进行旅游产品选配时,应在逸行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核选,如您的需求超出该范围,我们将尽力为您落实,但对落实的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三)逸行中关于旅游产品的行程描述仅为推荐行程,不能作为约定条款。

  (四)逸行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旅游产品价格的权利。您预订的旅游产品价格,以产品顾问与您确认的订单金额为准。

  (五)已确认订单的价格,不包含办理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费、港澳签注费,行李物品的保管及超重费、个人消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您应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费用等。

  第三条 订单生效与主动解除

  (一)在您付清订单确认的应付费用且按要求提供逸行认可的经济担保后,订单方生效。因您未按约定时间及时付费,而此时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逸行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订单生效后,如您在出发前通知订单取消,我们会帮您立即取消。但您须承担处理该订单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订房损失费、签证费、国际出境机票及其他车船交通费用。

  (三)团队机票一经开出不得退票或签转,否则您需承担全额损失,如非团队机票,您需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承担相应退票或更改损失。

  (四)海外及港澳酒店预订须在入住前一周内取消,圣诞、新年、春节、黄金周等节假日及会展期间可在入住前两周内取消。根据酒店规定,在您所支付的费用中将扣除一晚房费作为酒店赔偿。

  (五)签证如在送签后取消,您需承担全部签证费用。

  (六)如果您已经支付旅游产品的全部费用,则在扣除以上实际损失后退回您所支付的费用。如果您在支付订金后取消本次行程,订金将不予退回。如您要取消预订或行程有变化时,请尽早通知我们,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条 您主动更改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如需要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您务必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我们。逸行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须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第五条 因供应商原因变更或取消订单

  在您按要求付清旅游费用或订金后,如因供应商原因,致使您的旅游不能成行或内容发生改变的,我们将立即通知您,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或在经您同意后,调整产品中的行程内容或接待标准,退还差额费用。如调整后的产品价格高于原来价格,还须您补足差额。

  第六条 旅游产品使用权变更

  订单生效后,如需变更订单使用权,需在出发前15日,经逸行同意后,将您预订的旅游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满足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第三人必须具备本次旅游活动所必须的签证或签注资格,同时您还须承担因更改生效订单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关于旅行责任保险

  (一)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使游客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二)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过程中,因旅行社原因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承担责任。

  (三)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过程中,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订单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的过程中,如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在逸行确认给您的订单中或与您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将另行约定。

  第九条 您应履行的义务

  (一)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本次外出旅游,如您为孕妇或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等相关病史,请您在征得医院专业医生同意后预订旅游产品。您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逸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您提供给逸行的证件和相关资料,以及通讯联系方式、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

  (三)旅游期间,您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自觉保护当地自然环境。

  (四)如您由于特殊原因没有使用去程航班,请您务必及时来电通知我们,我们会代您通知航空公司保留回程机位,是否能够保留需视航空公司的最终确认为准。对于部分采用团队优惠机票的产品,此类机票出票成功后,退票以航空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五)因您未履行以上义务而导致的任何伤害和损失,逸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逸行应履行的义务

  (一)逸行代理您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您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导致您的直接损失,逸行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逸行应告知您抵达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方式及接洽办法。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双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二)对于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逸行的原因导致您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逸行不承担责任。您如果需要帮助,请及时致电逸行客服,我方会为您联络协调相关方面事宜,尽量争取减少您的损失,但对协调的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三)如果由于航空公司燃油涨价或是临时调价而导致的航线价格上涨,对于已成交的订单,不再向您收取涨价费用;对于未确认的订单,则以新价格为准。

  第十二条 其他

  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逸行保留最终解释权。